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黑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黑政教督办〔2022〕5 号)、《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3〕1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国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范围为2022-2023学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
二、抽检程序
抽检工作包括信息报送、名单抽取、通讯评议、结果反馈等程序。
三、工作内容
在抽检信息平台已有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基础上,完成论文信息汇总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以及专家库的更新报送工作。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报送和专家库更新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报送工作。报送工作群仍沿用2022年建立的工作群:毕业设计抽检群,后续工作将在群内发布。
2.6月28日前,完成2022-2023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请各学院对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评议要素,对照往届毕业论文检查常见问题,组织专人专项检查。
3.9月10日前,完成专家信息更新与完善。请各学院在抽检信息平台完成本学年指导教师的新增、更新完善以及有关专家退库删除管理等。新增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属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4.7月5日前,完成材料准备工作。请各学院按照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于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在抽检信息平台完成本年度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设计)原文报送、专家信息更新上报工作。全国抽检信息平台拟于2023年8月25日开通。
五、结果运用
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将作为各学院本科专业调整优化、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申报、专业认证、名师评选、研究生推免名额分配、学院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学校将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一经核实将按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规定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对于“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视情节影响程度按照《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联系人:任梦轩 联系电话:88036452
附件: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
2.《黑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黑政教督办[2022]5号)
3.《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3]10号)
4.《2223学年度本科抽检信息补充_论文原文及专家库建设上报要求》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