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浏览量: 编辑:赵美芳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在教学质量监控及教学督导方面的主体作用,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请各教学单位报送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和教学单位督导工作总结。
具体通知及要求办公系统查收。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2年度试卷质量评估的通知 下一篇:黑龙江科技大学2022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公示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邮编:150022电话:0451-88036452邮箱:pingguzhongxin@usth.edu.cn版权所有:黑龙江科技大学©2024
黑龙江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