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9 浏览量: 编辑:赵美芳
各教学单位:
依据《2024年党政工作要点》以及学校本科教学专项评估的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毕业设计(论文)、理论课程、实验教学、实习教学、实训教学、课程设计专项评估工作,现将本科教学专项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估时间:2024年3月-7月。
2.评估方式:各项专项评估均采取“过程性”评估方式,由校级督学和学院督学组成校院两级督导组,对各类教学环节的全过程进行教学过程监控与质量评估。评估时间为教学进程持续时间,采取实时跟踪反馈的机制,原则上无需专业或教师提供正常教学文档以外的材料。
3评估对象:
①毕业设计(论文):全校本科专业
②理论课程、实验教学、实习教学、实训教学、课程设计: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学院评估理论课、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各一门,保证各专业至少参与一项专项评估。原则上申请校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需申请开展课程质量评估。
4.评估材料:
学期初由校院督导联席会议确认各项专项评估的对象,向评估中心报备(附件1),评估过程中校院两级督学对过程材料直接进行抽查,评估结束后由校级督学提交评估结果及相关材料,学院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5.结果应用:
根据评估结果建立“持续改进档案”(附件2),进行问题持续跟踪,形成持续改进闭环管理。专项评估的评估结果,作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基层教学组织评估、教师教学效果评定的重要依据。
6. 材料提交时间:
专项评估清单(附件1)于4月15日前提交;
专项评估总结及持续改进档案(附件2)于下学期开学提交。
联系人:任梦轩,联系电话:88036452
电子邮箱pingguzhongxin@usth.edu.cn。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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