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1年1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方案》立足当下、着眼未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从党中央关心、高校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对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制度作出前瞻布局。按照《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6号)相关要求,我校将于2024年接受第二类第二种审核评估。学校从2023年起全面启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对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进一步健全校院两级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为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学校从即日起推出“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栏,旨在统一思想、提高认知,准确把握审核评估的精髓要义、重点要求,以审核评估工作为契机,建设个性鲜明的质量文化,落实国家本科教育教学新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切实提高本科人才培养的保障能力。
17 学校为什么要选择与自身发展相匹配的评估类型?
答:在制度设计方面,新一轮审核评估与“十四五”规划同步,要求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并充分论证后,提出评估申请,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学校选择评估类型不是简单技术层面的准备,而是战略层面的考量,是党政领导班子要决策的大事,是关系到学校办学定位和“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的重大选择,需要理性思考、慎重决策。申请类型应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学校一旦选择了某种类型,就要根据此类型要求、指标撰写《自评报告》,总结教育教学取得的成绩,提出自身存在的问题。专家也会根据此类型要求、指标“把脉问诊”,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更加明确自身的办学定位和方向,总结现状并找到未来发展目标及下一步整改的努力方向,以此推动高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如学校选择了与章程规定、目标定位不匹配的评估类型,造成评估指标无法“适配”,导致专家很难“对症下药”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专家组评估时列出的“问题清单”会很长,与此相对应学校的整改难度就更大,总体看对高校发展不利,也偏离了新一轮审核评估分类改革设计的初衷和用意。
18 评估分类是给学校分等吗?
答:不是。新一轮审核评估针对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的多样化需求,采取柔性分类方法,提出“两类四种”评估方案,满足不同类型高校对质量保障的需求。这种评估分类并非给高校分层、分等,更不是给高校贴“标签”。参评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情况自主选择最适合的评估类别。“两类四种”评估方案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动态的,以5年为周期,为学校的变化发展留下了调整上升空间。高校可以在这个周期内选择一种类型来接受评估,到了下一个周期,还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选择另一种类型。学校人才培养可以以一种类型为主,不排除部分专业按另一种类型培养,即: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高校不排除有些专业培养应用型人才,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高校也不排除有些专业培养学术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