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8日,黑龙江省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下发通知,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黑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就做好省级改革试点校申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申报要求。学校高度重视,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作为此次试点校申报工作的主体单位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通过腾讯会议、微信电话等反复商榷形成申报材料,提交了一份高质量的试点校建设方案和初步成效汇报材料,获得上级单位的肯定。
此次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已纳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和省政府督导室《2022年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我校也将结合前期工作所取得的初步成效即日开展工作,同时也期待通过试点校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的质量评价体系,为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的“质量保障”等相关指标提供有效支撑。